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政府限权也是一种解放
郭之纯

  最近,在江苏无锡,百姓原本极少能够涉足的政府决策核心领域——财政预算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开始向公众打开大门,其衔接点是“参与式预算”,即政府将几个拟实施的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的方案和预算草案向群众公布,由群众代表投票决定哪些项目应该优先实施。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明智的政府,必须善于启迪民智,调动百姓热情,充分尊重市场“无形之手”的力量,激发起全社会的积极因素。而要做到这些,政府必须懂得自我限权,有所为亦有所不为。如能明乎此理,并切实照此原则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则不仅是对政府限权后的自身解放,也是对百姓真正做到了履行服务职能。如此,政府的“围墙”才能拆除,百姓才能参与发展的行列,效率才能真正提升,目标也才能快速抵达。